一、数量:15套
二、技术参数:
★1.起飞重量(含电池、普通桨叶和 microSD 卡、无配件)≤1250 g
2.起飞重量(含电池、静音桨叶和 microSD 卡、无配件)≤1250 g
★3.最大起飞重量 ≤1450 g
★4.折叠后尺寸(长×宽×高) ≤265mm×118mm×143mm
★5.对角线轴距 ≤444 mm
6.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25km
★7.最长飞行时间 ≥49 分钟
8.最大可抗风速 ≥12m/s
★9.全向感知系统:飞行器的前、后、左、右、上均具备双目视觉避障传感器,下方具备三维红外传感器,能够在探测到障碍物时在App上进行提醒,并自动减速刹车或绕行
10.GNSS 支持GPS + Galileo + BeiDou + GLONASS
★11.工作环境温度范围覆盖-10°C 至 40°C
12.GNSS定位悬停精度 垂直≤0.5 m,水平≤0.5 m
★13.RTK定位悬停精度 垂直≤0.1 m,水平≤0.1 m
★14.最大上升速度≥10 m/s
15.最大下降速度≥8 m/s
★16.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8m/s
17.最大飞行海拔高度≥6000 米
★18.为保证数据安全,图传链路需通过AES-256技术进行加密,图传支持多频段,具备抗干扰能力
19飞行器具备飞行器自检功能
20.具备低电量自动返航功能
21.具备信号丢失自动返航功能
★22.RTK:RTK不可拆卸,RTK 固定解时水平精度:1 cm + 1 ppm;垂直精度:1.5 cm + 1 ppm"
★23云台相机具有长焦可见光、中长焦可见光、广角可见光和红外热成像相机
24.广角相机CMOS≥1/1.3英寸
★25.广角相机像素有效像素不低于4800万
★26.中长焦相机CMOS不低于1/1.3英寸
★27.中长焦相机像素不低于4800万
★28.长焦相机CMOS不低于1/1.5英寸
★29.长焦相机像素数不低于4800万
★30.可见光相机变焦倍数不低于112倍
31.红外传感器分辨率≥640*512,超分模式≥1280*1024
★32.红外传感器帧率≥30Hz
33.红外热成像测温方式支持点测温和区域测温
★34.红外热成像相机支持28倍数码变焦
★35.变焦方式支持可见光与红外热成像联动变焦
36.稳定系统具备三轴机械增稳云台(俯仰、横滚、平移)
★37.可见光相机支持4k30p视频录制
★38.激光测距模块最远正入射量程1800m
39.红外补光支持近红外补光灯
40.遥控器软件航线功能支持航点、正射、倾斜、航带、仿地等多种航线作业类型
41.遥控器软件地理位置时间戳水印功能支持在无人机拍摄的可见光视频与照片上记录拍摄时的 地理位置坐标和时间
42.遥控器软件激光测距信息支持可见光照片中记录激光测距获取的距离和地理位置坐标
★43.遥控器软件ADS-B功能能够接收民航客机的ADS-B广播信息,并能过地面端软件向用户发出附近民航客机预警信息
★44.遥控器软件支持远程实时直播,支持远程实时控制无人机飞行、云台拍照等
45.遥控器软件支持一键全景功能
★46.遥控器软件智能识别功能可见光支持人车船目标的AI识别
47.遥控器软件夜景模式支持全彩夜视、黑白夜视
48.遥控器&图传系统天线:≥8天线,采用2发4收天线方案
49.遥控器&图传系统工作频段支持2.4G、5.8G图传
50.遥控器具备遥控器和显示屏一体化设计
★51.遥控器地面站显示器应采用触摸屏,屏幕显示分辨率≥1920*1080p
52.遥控器显示器亮度≥1400尼特
53.遥控器支持4G增强图传模块,支持eSIM卡
★53.遥控器重量小于1.2kg
★54.遥控器接口支持HDMI,SD,Type-C,PD,USB-A
★55.遥控器外置电池支持选配37Wh外置电池
56.遥控器支持IP54防护等级
★57.无人机支持单独挂载喊话器或喊话器;支持同时挂载探照灯和喊话器
58.支持SDK开放,可基于SDK开发控制无人机的APP或更多挂载在飞机上的负载设备
59.支持通过API开发,实现无人机信息与云端的实时同步
60.机载算力支持开放,可满足更多目标检测的应用
★61.如供应商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无人机飞行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加盖无人机生产厂家公章)提供无人机飞行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无人机生产厂家公章)
★62.无人机系统每套配置须含:飞行器*1架;遥控器*1个;电池*1块;遥控器电池*1块;充电管家*1个;4G增强图传模块*1个;机损险服务保额不低于叁万肆仟伍佰元(保额内设备维修、更换免费)*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