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09-HXTC-IG1630
项目名称:北京科技大学电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电梯(13斋)
2部
层数14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
电梯(管庄综合楼)
2部
层数10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属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梯定点集中采购(第一包:乘客电梯)入围企业。若供应商为定点名单中的联合体成员(安装改造维修企业),则制造厂家必须为相对应的联合体牵头方(制造企业)。(2)投标报价符合承诺政府采购优惠率的要求集中采购供应商均已承诺给予采购预算在1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的电梯及安装项目的最低优惠率,该优惠率是指合同金额相对于项目预算的优惠比例。因此,集中采购供应商应按照不小于该优惠率的标准进行投标报价。如供应商报价不满足前述要求,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拒绝。(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旧)或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代理商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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