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5-1101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遴选定点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证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正常展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在海口市范围内遴选 2 家车辆定点维修厂,并与此次选定的修理厂签订 2025年度定点协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磋商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1.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1.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1.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1.7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车辆维修二类或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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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