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1]MO[CS]2025005
项目名称:仁寿镇“幸福里”社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6,388.00元
采购包1(仁寿镇“幸福里”社区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356,38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27,047.00元
磋商保证金: 13,56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07000000-装修工程 | 仁寿镇“幸福里”社区改造工程 | 1(项) | 否 | 为切实解决我镇农村独居、留守老人面临的生活 就医不便、住房安全等问题,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生活品质,增进 农村老年人福祉。拟将仁寿村旧村部按照“幸福里”社区配置要求 进行提升改造。 | 1,356,388.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行政主管部门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须提交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资质证书。同时需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1-27 至 2025-12-0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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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