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7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市场监管数智化平台综合监管(主体责任)子系统整合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2.10.1设备管理”企业用户可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配置,支持设备档案查看、检定记录追溯等功能。PC端可以对接一体化监管系统的设备NFC信息,初始化设备信息。每台设备可以在PC端生成二维码,可以解除NFC与设备的绑定;移动端支持读取NFC、二维码获取设备数据。企业用户可通过NFC进行现场打卡。
更正为:
2.10.1设备智能化管控”企业用户可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智能化管控,支持设备档案查看、检定记录追溯、NFC进行现场打卡等功能。PC端可以对接一体化监管系统的设备NFC信息,初始化设备信息。每台设备可以在PC端生成二维码,可以解除NFC与设备的绑定;移动端支持读取NFC、二维码获取设备数据。
2.招标文件第四章
2.11非现场监管管理端”增加需求描述:在现有食品经营互联网+名厨亮灶平台基础上,全面整合全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视频资源,包括全省学校食堂、餐饮企业互联网+名厨亮灶、食品生产关键环节、各地市已建设的视频监管平台以及第三方建设的国标视频平台等。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范要求推进系统对接与数据归集,推动监管向全链条闭环转变。
3.招标文件第四章
3. 通用要求
整合改造后的系统须实现身份认证和权限与原系统完全一致,保留原有业务操作逻辑,新旧系统业务迁移处理过程需要保证无缝切换,业务连续无中断,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办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响应本条,否则为无效投标)
更正为:
整合改造后的系统须实现身份认证和权限与原系统完全一致,保留原有业务操作逻辑,新旧系统业务迁移处理过程需要保证无缝切换,业务连续无中断,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办理。
其中建设内容2.11、2.12、2.13、2.14非现场监管相关功能,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将现有食品经营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升级改造为涵盖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视化非现场监管平台,接入全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视频资源,并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接入规范和工作要求完成平台对接和数据上报。
(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响应本条,否则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第四章 6.履约能力要求 中
2、投标人具有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名称包含“食用农产品追溯”、“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化管控”关键字的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
更正为:
2、投标人具有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具有产品追溯类、视频监管类、设备管控类等功能的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
5.第五章 评分方法与评分标准
4.2投标人具有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名称包含“食用农产品追溯”、“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化管控”关键字的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每一类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同类证书不重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著作权名称表述与招标文件描述的关键字样不一致,而该投标文件中能证明投标人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和效果,且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视同符合要求。
更正为:
4.2投标人具有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具有产品追溯类、视频监管类、设备管控类等功能的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每一类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同类证书不重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著作权名称表述与招标文件描述的关键字样不一致,而该投标文件中能证明投标人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和效果,且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视同符合要求。
更正日期:2025-11-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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