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2号-QJ1127
项目名称: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租赁车库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租赁车库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环卫中心租赁用于停放特种车辆及工程机械的车库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房产正式移交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承担本项目服务内容。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3)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
(4)供应商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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