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X-2025-CG-10
项目名称:榆林市佳芦河、窟野河水量分配方案及跨县(区)河流生态流量调查方案编制项目的函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8,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窟野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57,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7,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榆林市水资源中心榆林市窟野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7,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榆林市佳芦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97,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7,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榆林市水资源中心榆林市佳芦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97,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榆林市跨县区河流生态流量调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4,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4,2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榆林市水资源中心榆林市跨县区河流生态流量调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4,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窟野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榆林市佳芦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榆林市跨县区河流生态流量调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窟野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且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及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从谈判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7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1)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2)一个供应商只能参与采购人同期公告一个合同包的投标申请,如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投标申请时,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所提出的投标申请均无效,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合同包2(榆林市佳芦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榆林市跨县区河流生态流量调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