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B-2025-186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通中药饮片招标采购项目B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2、招标文件第三章 3.4商务要求中支付约定中原采购包12345“付款条件说明:待中药饮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根据初验结果进行入库、使用,在第九个月对第一个月饮片进行最终验收,第十个月对第二个月饮片进行最终验收,以此类推,最终验收合格后,对当月验收饮片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00%。,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更正为“待中药饮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根据初验结果进行入库、使用,在第九个月对第一个月饮片进行最终验收,第十个月对第二个月饮片进行最终验收,以此类推,最终验收合格后,对当月验收饮片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3、招标文件第三章 3.5其他要求中增加“十一”项:“因文件制式格式问题,采购包12345的支付约定以此为准:待中药饮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根据初验结果进行入库、使用,在第九个月对第一个月饮片进行最终验收,第十个月对第二个月饮片进行最终验收,以此类推,最终验收合格后,对当月验收饮片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100.00%。”
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7 09:30:00,更正为:2025-12-1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17 09:30:00,更正为:2025-12-18 09:30:00。
请各供应商及时前往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更正后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