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诸暨市店口镇建成区店口片区、湄池片区卫生保洁及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诸政采2025-11-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建成区店口片区、湄池片区卫生保洁及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第62页:第四部评标办法:二、评标标准:标的一:车辆设备配备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10日内对本项目投入的车辆设备配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车辆设备基本配备要求”)的,得6分;承诺的任何一类车辆设备,在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额外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其中有一类车辆设备不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置要求的,本项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投入的车辆设备配置情况(包含自有或租赁等情况说明)。评审时以承诺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10日内对本项目投入的车辆设备配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车辆设备基本配备要求”)的,得6分;承诺的任何一类车辆设备,在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额外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时上述所有机动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其中有一类车辆设备不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置要求的,本项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投入的车辆设备配置情况(包含自有或租赁等情况说明)。评审时以承诺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2 | 采购文件:第65页:第四部评标办法:二、评标标准:标的二:车辆设备配备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10日内对本项目投入的车辆设备配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车辆设备基本配备要求”)的,得6分;承诺的任何一类车辆设备,在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额外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其中有一类车辆设备不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置要求的,本项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投入的车辆设备配置情况(包含自有或租赁等情况说明)。评审时以承诺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10日内对本项目投入的车辆设备配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车辆设备基本配备要求”)的,得6分;承诺的任何一类车辆设备,在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额外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时上述所有机动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其中有一类车辆设备不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置要求的,本项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投入的车辆设备配置情况(包含自有或租赁等情况说明)。评审时以承诺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