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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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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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商财采招-2025-85 | |||||||||||
| 2、项目名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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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837号。 5.2项目概况:本次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螯合固化后共计3000吨(包含装卸、运输、储存、处置及全过程环保手续办理)。 5.3 采购范围: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5.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 5.7 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相关环保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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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须具有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18(危险废物类别:772-002-18)。 3.2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不填埋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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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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