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2-JSZR-G2025-0130 项目名称:2025年邳州市内陆水域智能渔政执法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98.7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8.77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邳州市内陆水域智能渔政执法系统建设项目,采用购买服务方式采购邳州市内陆水域智能渔政执法系统建设所需硬件、渔政执法系统及技术服务等。所采购的服务包括系统建设(配套集成、渔政执法系统)、软硬件运维服务、其他运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其中建设期90日历天,维保及运营服务期为建设期结束后至合同履约期结束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机具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信用信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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