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2标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JXKTL-2025-05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项目工程已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1577号)、《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9]321号)、《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西康高铁XKZQ-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西康高铁XKZQ-2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砂石料运输、柴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西安至安康高铁XKZQ-02标段: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KZQ-2标,正线起讫里程DK22+878~DK46+582,长度23.704km。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1段/256.7m,桥梁2座/468.3m,隧道2座/22978m,秦岭太兴山隧道设置斜井3座/7316m,铺设无砟道床46.45铺轨公里,综合接地23.704正线公里,房屋1处/8m2等。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砂石料运输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运输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运输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年、2024年(近2年,至少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3.供货业绩:具有招标物资2019年-2021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砂石料运输、柴油业绩不少于壹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4.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10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10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0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10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10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5.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1.2柴油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2年-2024年至少壹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时间不足2年,提供最近1年审计报告)。投标人需出具供货垫资能力不低于500万元的承诺书。
3、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供应能力应达到100吨/日以上,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中保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2年-2024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不少于两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10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10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0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10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10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贸易商),综合评估其生、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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