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H-HC-2025-009
项目名称:韩城市镇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及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及收集设施采购、镇村生活垃圾调度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需要运营公司投资且额度较大,借鉴各地成功案例,委托服务周期采用3+2(年)模式较为合理合法,即:先与中标运营方签订3年期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三年服务期满后,如果运营方在全周期考核合格,且双方相关事项无争议,达到预期运营效果后,经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可以续签两年合同,服务费用按第一次政府购买服务招标中标单价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韩城市镇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及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提供合法有效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