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文化旅游设施管理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86
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文化旅游设施管理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4900 万元
最高限价:4900.000000 万元
|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 A |
文化站设施管理维护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0 |
| B |
旅游景点设施管理维护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0 |
| C |
旅游景点设施管理维护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和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设施、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和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查询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