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国家电网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2025-CG003

项目名称:延安市海绵城市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19,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项目(一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930,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30,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延安市海绵城市技术标准体系课题研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30,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合同包2(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项目(二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75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5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延安市中心城区内涝模拟模型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分享与实践路径案例编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59,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合同包3(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项目(三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1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延安市中心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项目(一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项目(二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项目(三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项目(一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度报告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综合资信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项目(二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度报告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项目(三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度报告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乡规划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中共太原市小店区委政法委员会社区加装技防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下一篇 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劳务派遣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25-023)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