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92120250001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蓬溪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澄清采购文件3.3.2商务要求中采购包1和采购包2“交货时间:30”,此交货时间在采购需求中为30日,由于编制采购文件的失误特此澄清。因此各潜在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中响应“30“或“30天”或“30日”或“30日历天”均为有效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本次澄清的内容不影响各位潜在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编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蓬溪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5413628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迎宾大道100号
2.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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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