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兰州热电公司2025年车辆驾驶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3-3-163)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兰州热电公司2025年车辆驾驶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窦家营村10号,厂区至家属区约35公里 ,厂区至市区45公里(通勤车单程行驶公里)。员工584 人,我公司自有各类型机动车辆 27台。为提高公司整体集中管理程度,需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单位提供车辆驾驶员劳务外包服务,主要负责公务车辆、生产用车、通勤用车的车辆驾驶、车辆日常清洁及安全性的常规检查服务等项目。
2.2招标范围:提供1名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1驾驶证)和12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1、A2驾驶证(其中A1驾照8人,A2驾照4人),五年以上大中型客车驾龄的驾驶员,驾驶员年龄不大于59岁。负责公务车辆、生产用车、通勤用车的车辆驾驶管理、车辆日常清洁及安全性的常规检查服务管理等工作。
2.3 服务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窦家营村10号;
2.4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不得分包、转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外包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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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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