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TYJT-G2025-003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2025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399.430000万元(采购包1:237.580000万元;采购包2:131.080000万元;采购包3:30.7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一:灌南县、灌云县、徐圩新区共2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预算237.58万元; 包二:赣榆区、连云区、东海县共1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预算131.08万元; 包三(质控分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项目预算30.77万元。 采购需求: 针对连云港市4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监测调查工作,掌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编制成果报告、质控报告等,为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效支撑和科学保障,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2 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3 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分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分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独立投标人和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仅限包3质控分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分包3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仅限包3质控分包),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招标文件格式十三),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