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融媒体中心《广安日报》投递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安日报》投递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一、“3.2.技术要求”“一、投递要求”的“2.投递信息准确性:需核对《广安日报》投递数量、地址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若因投递信息错误导致投递问题,需承担相应责任。”更正为:“2.投递信息准确性:供应商需核对《广安日报》投递数量、地址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若因投递信息错误导致投递问题,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其他要求:增加条款:★2、因“商务要求”的“付款进度安排”条款格式无法修改,“付款进度安排”修改为以下条款(以此为准):进度款,在投递完成的次月,采购方根据待支付月份的考核结果,按照相应的系数乘以每月的金额(合同总金额除以12,除不尽时,差额加在最后一个月),在收到投递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
三、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二、其他要求:增加条款:★2、因“商务要求”的“付款进度安排”条款格式无法修改,“付款进度安排”修改为以下条款(以此为准):进度款,在投递完成的次月,采购方根据待支付月份的考核结果,按照相应的系数乘以每月的金额(合同总金额除以12,除不尽时,差额加在最后一个月),在收到投递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
三、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