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JSHS-G2025-0046 项目名称:长江镇2025年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中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65%,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在此范围内的为有效投标费率,超出此范围者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为改善长江镇镇区环境,长江镇拟采购设计服务对长江镇范围内建筑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项目设计费用达到100万元合同终止。成交供应商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不增加第一年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可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具体单项项目设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技术职称证书,若职称证无法体现专业,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其他职称申请批复文件或毕业证书等,评标委员会应认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其他职称申请批复文件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职称专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过程中现场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声明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网络截图为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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