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SXSD-G2025-0079 项目名称:2025-2026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维护和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08.280000万元(采购包1:743.700000万元;采购包2:206.580000万元;采购包3:544.000000万元;采购包4:45.000000万元;采购包5:43.000000万元;采购包6:2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602.67万元(采购包1:743.7万元;采购包2:200.97万元;采购包3:544万元;采购包4:45万元;采购包5:43万元;采购包6:2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2026年连云港市大气和水环境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包2:2025-2026年连云港市环境信息化暨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工程软件子项运维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包3:2025-2026年连云港市空气质量分析溯源、预警预测设施运维及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包4:2025-2026年连云港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包5:2025-2026年连云港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维护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包6:2025-2026年连云港市危险废物视频监控云平台运行维护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文件要求,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2 无采购包3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文件要求,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4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文件要求,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5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文件要求,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6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文件要求,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