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锦州石化分公司及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2026年保温材料框架采购
ZY25-SY24-WZ0285-01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石化分公司及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2026年保温材料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资金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2026年维检修费用和投资项目资金。
2.2 投资审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
2.3招标范围:2026年度锦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用保温材料,具体明细见附表。
2.4 标段(标包)划分:三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复合硅酸盐保温材料(概算金额:65万)
第二标段硅酸铝保温材料(概算金额:35万)
第三标段聚氨酯保冷等材料(概算金额:20万)
2.5种类及规模:2026年锦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用保温材料,详见明细表。采购计划规格品种零散、批次多,招标数量为每单位数量,最终以招标人按框架采购订单结算。一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签订框架金额60万元,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签订框架金额5万元,中标人须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分别签订合同;二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签订框架金额30万元,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签订框架金额5万元,中标人须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分别签订合同;三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签订框架金额18万元,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签订框架金额2万元,中标人须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2.6使用功能:维检修、工程项目使用保温、保冷材料。
2.7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及指定地点。
2.8交货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全年通知发货,接到发货通知后常规计划15天内到货,保供计划7天内到货,其他情况依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2.9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60万元人民币(含税),53.1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税率13%;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5万元人民币(含税),4.4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采取单价最高限价,138种规格复合硅酸盐保温材料单项限价详见招标产品明细表。
二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30万元人民币(含税),26.5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税率13%;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5万元人民币(含税),4.4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采取单价最高限价,144种规格硅酸铝棉保温材料单项限价详见招标产品明细表。
三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18万元人民币(含税),15.9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税率13%;中国石油锦州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2万元人民币(含税),1.7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采取单价最高限价,34种规格聚氨酯等保冷材料单项限价详见招标产品明细表。
2.10计价方式:折扣率。
2.11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技术性能指标:1、复合硅酸盐制品:憎水和非憎水复合硅酸盐保温壳容重80 ~130kg/m3;憎水和非憎水复合硅酸盐保温板容重45~70kg/m3,其余技术指标执行JC/T990-2006标准,满足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GB/T17393-2008标准。
2、硅酸铝制品:硅酸铝棉保温壳密度要求90~110kg/m3,硅酸铝棉针刺毡密度要求110~130kg/m3,其余指标执行 GB/T16400-2015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标准;GB/T17393-2008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GB50264-201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SH/T3010-2013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3. 聚氨酯等制品:GB/T21558-2008标准,阻燃性,密度≥35kg/m3、GB8624-2012 B1级难燃材料技术要求;GB/T17371-2008标准,C级,700℃不粉化;GB/T13658-2015标准;GB/T17794-2008、GB8624-2012标准;GB/T13477-2018、GB/T7124-2008、GB/T7128-2020、GB/T2406.2、GB/T8333标准、JC/T170-2012标准。
3.2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且为生产制造商。
制造商定义如下:
(1)投标方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产品为投标方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方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投标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3业绩要求:
3.3.1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复合硅酸盐保温材料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或跨自然年的12个月)招标物资累计销售额至少60万元以上业绩,(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3.2第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硅酸铝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或跨自然年的12个月)招标物资累计销售额至少30万元以上业绩,(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3.3第三标段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招标物资业绩至少一项,(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未在失信有效期内的。
3.6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准入承诺书。(需使用附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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