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84-YZSJ-G2025-0029 项目名称:高邮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民生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5.000000万元(采购包1:72.000000万元;采购包2:3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105万元(采购包1:高邮市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投标限价:72万元;采购包2:高邮市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标限价:33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的服务给予10%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不予价格扣除。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包2 1.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的服务给予10%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不予价格扣除。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 投标人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原件扫描上传)。 2.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3.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其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采购包2 1. 投标人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原件扫描上传)。 2.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3.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其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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