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9)年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丁二烯抽提装置乙腈年度框架(4年)二次
DSZSH2509-ZBGK0010(2)-XJFZX132-B11049200678208-131(1)
本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招标产品范围:【招标项目主要用于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丁二烯抽提装置,采购用量约为1000吨,执行框架采购,实际需求数量及供货时间以下达的订单为准。】
2、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塔里木二期乙烯项目丁二烯装置联合罐区。】;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当本合同约定履行期限到期或金额履行完毕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先到为准。首批装填480吨接到买方通知后30天内运抵现场,后续按买方通知分批发货】;
5、合同履行期限:【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6、质量保证期:【自装置投料试车合格之日起12个月】;
7、履约保证金:【 /】;
1、投标企业供应链角色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当投标人所附截图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结果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且不区分项目属性。即物资类项目招标,若投标人在工程或者服务模块被纳入“三商”黑名单,投标也将被否决)。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投标截止日往前倒推3年;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3、投标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库内制造商或代理商,且供应商状态显示为正常。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企业资质要求2: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覆盖招标物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提供所供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覆盖招标物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所供产品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应当提供项目所含物资涉及的易制爆化学品须在公安系统要求的平台备案,相关信息或证件齐全有效。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书面承诺((承诺中标后,与具有涵盖本次招标产品的有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并在运输前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书面承诺,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许可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或危险货物运输。
5、技术要求1:投标人应针对技术规格书中的*号条款要求逐一进行应答,并说明投标产品的参数、技术特点以及相关的具体做法等;未逐一应答或完全复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作为自身应答内容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技术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内所供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工业质量标准为:SHT 1627.1-2014工业用乙腈 优等品,(SH/T1627-2014优等品)》表中各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须附与制造商出厂分析单逐项对照表。
7、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在国内乙腈法(ACN)丁二烯抽提装置成功运行的应用业绩。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人代理的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在国内乙腈法(ACN)丁二烯抽提装置成功运行的应用业绩。
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乙腈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投标产品及配置完整且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商对投标产品的整体性能保证负责,无论何时发现缺项和错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无偿补足,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书面承诺)(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不满足技术规格书(技术协议)的要求时,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必须承诺确因产品原因须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书面承诺)。(4)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相关要求,包括质量保证(含质保期)、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罚则、法律、仲裁、税则等实质性条款。(书面承诺)(5)投标人须承诺如遇集团公司发布通用化工产品丁二烯装置乙腈采购结果,如中标人不在本结果名单中,本合同终止,并保持供货到新的合同生效。
9、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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