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95号-JLHS2025-047
项目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专用检验检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20000
最高限价(元):6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专用检验检测设备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元): 62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相控阵检测仪1台、声发射检测仪1台、便携式磁粉探伤仪1台(具体详见竞磋项目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相关证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响应文件内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内附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响应文件内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财务状况: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5年出具),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相应证明材料即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响应文件内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