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SWGC-G2025-0262 项目名称:扬州市市控水气自动站统一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2860.650000万元(采购包1:2052.000000万元;采购包2:808.6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860.65万元。包1最高限价2052万元,包2最高限价808.65万元(其中1个邵伯湖浮标站和3个岸基站总报价不得超过89.4万元)。 采购需求: 为解决我市市控自动站存在的运维标准不统一、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拟统一采购全市水气自动站运维服务。气站为77个乡镇空气站、13个微站;水站为35个水环境区域补偿断面自动站、3个市区饮用水源地自动站和4个邵伯湖区域水质自动站(1个浮标站、3个岸基站)。本项目为“统招分签”方式,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招标,中标单位与属地主管部门分别签订合同。本次项目共分2个包,包1:扬州市空气站运维;包2:扬州市水质自动站运维。投标人可多包兼投。评标时,按包1到包2的开标顺序中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不可选择。如同一投标人已中标前包的,则此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包1:运维服务期限为3年;包2:运维服务期限为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