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625210200026007-XM001
项目名称:2026年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146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6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大院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
419.2
1
为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大院办公区食堂早、午、晚三餐、日常加班餐、周末节假日值班餐,其他服务保障工作餐提供优质餐饮服务。
02
福成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
330
1
为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福成大厦办公区食堂早、午、晚三餐、日常加班餐、周末节假日值班餐,其他服务保障工作餐提供优质餐饮服务。
03
南院、劳动仲裁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
204.6
1
为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南院、劳动仲裁办公区食堂早、午、晚三餐、日常加班餐、周末节假日值班餐,其他服务保障工作餐提供优质餐饮服务。
04
纪委、丰北路、融媒体、丽泽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
364.4
1
为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纪委、丰北路、融媒体、丽泽办公区食堂早、午、晚三餐、日常加班餐、周末节假日值班餐,其他服务保障工作餐提供优质餐饮服务。
05
文化中心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
145.2
1
为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办公区食堂早、午、晚三餐、日常加班餐、周末节假日值班餐,其他服务保障工作餐提供优质餐饮服务。
注:“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也可以投多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01包:大院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02包:福成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03包:南院、劳动仲裁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04包:纪委、丰北路、融媒体、丽泽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05包:文化中心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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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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