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111(河防口-汤河口)出京线道路工程土建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钢筋物资直接采购公告
方案编号:FA00000460751
一、采购条件
本次邀请询价项目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111(河防口-汤河口)出京线道路工程土建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自 现汇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询价条件,现对 钢材 采购进行邀请询价。采购项目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111(河防口-汤河口)出京线道路工程土建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 ,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概况:国道111(河防口-汤河口)出京线道路工程土建第1标段位于怀柔区怀北镇,设计起点为 K1+140,终点至K12+290.608,总长度10.18km。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和涵洞工程、隧道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共设大桥2602m/8座,中桥334.5m/6座,涵洞31道(圆管涵9道、箱涵22道,含接长),隧道131m/1处。同步建设交安、绿化、环保、联络线等工程。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合同工期1095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至次月 15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4.2.结算数量:每月结算量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为准。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
4.3.结算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甲方留存。
4.4付款方式:甲方采用按月结算,每期结算审批后,甲方60日内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规定时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5质量保证金等内容:物资质保金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物资质保金需结算后 6个 月无息退还。
4.6其他情况:无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供应商的相关情况: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西藏)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贰亿元人民币,内贸单位,具有多项钢筋施工业绩,过程履约信誉良好,资金实力及垫资能力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六、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3日15:00 至2025年12月6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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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