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编号:ZY26-XA607-WZ21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第三输油处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主要是为各员工食堂采购所需的蔬菜、水果、主食、食油、调味品、禽肉蛋、水产、干料等。肉产品类:主要包括新鲜或冷冻的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及其相关附属品;主食类:主要包括大米、面粉、玉米面等;食用油类:主要包括花生油、花生调和油、菜籽油、胡麻油、大豆油等非转基因食用油;水产类:主要指冷冻虾等;禽蛋类:主要指家禽、鸡蛋等,预计采购金额360.36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明细详见“食材需求一览表”。
标段划分:根据区域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一名供应商。
第一标段(ZY26-XA607-WZ212-1):含惠安堡集输作业区宁夏石油商业储备库员工食堂、惠安堡集输作业区红井子站员工食堂姬马集输作业区姬塬外输总站员工食堂、姬马集输作业区姬塬联络线首站员工食堂,最高投标限价为163.02万元(不含税)。
第二标段(ZY26-XA607-WZ212-2):油房庄集输作业区油房庄生产运行库员工食堂、油房庄集输作业区靖安首站员工食堂、吴定集输作业区吴定首站员工食堂,最高投标限价为197.34万元(不含税)。
定标方式: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2 交货地点:(1)惠安堡集输作业区:宁夏石油商业储备库员工食堂(宁夏盐池县惠安堡镇薛园子村),红井子站员工食堂(宁夏盐池县大水坑镇红井子村)
(2)油房庄集输作业区:油房庄生产运行库员工食堂(陕西省定边县闫塘村),靖安首站员工食堂(陕西省靖边县周河镇丁家山崾则村)
(3)姬马集输作业区:姬塬外输总站员工食堂(陕西省定边县冯地坑乡王崾村),姬塬联络线首站员工食堂(陕西省定边县姬塬乡西掌塬村)
(4)吴定集输作业区吴定首站员工食堂(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杨城子乡姚寺村) 。
2.3 供货期限: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送货,节假日或紧急情况随要随送。
2.4 合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5 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招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1.《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颁布之前(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或许可证书未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的,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资料。2.《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颁布之后,新成立公司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企业,许可经营项目须包含“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
3.3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6年食材采购集中资格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Y25-XA302-WZ1205)评标结果确定的入围服务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2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6.3 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