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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151号-1-ZHYB-JLC-20250050

项目名称: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       

预算金额(元):2015000

最高限价(元):830000,800000,38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一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8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一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二标段:移动式高频X光机、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检测系统;三标段:全数字掌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肺复苏机、便携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详见技术参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二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一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二标段:移动式高频X光机、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检测系统;三标段:全数字掌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肺复苏机、便携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详见技术参数)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三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38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一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二标段:移动式高频X光机、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检测系统;三标段:全数字掌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肺复苏机、便携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详见技术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标项2投标人:(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标项3投标人:(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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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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