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平采磋商-2025-137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气象局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平顶山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1912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5.1912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主要是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固定作业点和流动作业点修缮,固定作业点备用电源、发电机和流动点对讲机等设备采购。建设分布在平顶山市下辖16个乡镇,其中郏县7个乡镇,鲁山县、汝州市、叶县和舞钢市各2个乡镇,宝丰1个乡镇。以现有作业点房屋修缮为主,其中固定作业点主要包括:装备库、临时弹药库、 值班室、休息室、作业平台、围墙大门等;流动作业点主要包括:作业平台等。
5.2 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5.4 工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2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及供应商企业的聘用合同)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的上述查询项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3.10、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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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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