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11-JSKJ-G2025-0074 项目名称:2025年工业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8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4万元,单价2100元/批次。 采购需求: 2025年工业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约400批次,产品覆盖电动自行车及配套产品、家用燃气灶具及配套产品、成品油等。成交单位应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样检测任务,并按要求将被检产品检测报告送达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若采购人另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和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