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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汉滨区新增省道及县道日常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XCT2025-102

项目名称:2026年汉滨区新增省道及县道日常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79,51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汉滨区新增省道及县道日常养护Ⅰ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2,286,17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86,17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2026年汉滨区新增省道及县道日常养护路线明细Ⅰ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86,17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合同实行分年度签订(后续根据供应商服务考核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变化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合同包2(2026年汉滨区新增省道及县道日常养护Ⅱ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2,493,3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93,34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2026年汉滨区新增省道及县道日常养护路线明细Ⅱ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93,34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合同实行分年度签订(后续根据供应商服务考核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变化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汉滨区新增省道及县道日常养护Ⅰ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2026年汉滨区新增省道及县道日常养护Ⅱ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汉滨区新增省道及县道日常养护Ⅰ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
   (4)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2026年汉滨区新增省道及县道日常养护Ⅱ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
   (4)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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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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