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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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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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132 | |||||||||||
| 2、项目名称:信阳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设备购置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838,230.62元 | |||||||||||
| 最高限价:838230.6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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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信阳广播电视台专业技术设备购置,本次采购包含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产品技术标准与要求”)。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5.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5.6质保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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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3.5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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