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YZB2025HG09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源城区阳光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22 15:00:00,更正为:2025-12-2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22 15:00:00,更正为:2025-12-23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9页,电源时序器(附表一,序号1),8.▲可与运维平台对接,实时显示工作电压、工作状态信息并对以上设置进行实时预警报警;(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更正为:8.▲电源时序器需支持国家标准通信协议,具备实时采集并上传工作电压、工作状态信息的能力,支持接收运维平台的远程控制指令,实现设备状态的实时预警;(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原:招标文件第12页,无线话筒(附表一,序号3),9.先进的AI智能语音功能,可以通过语音来智能化管理其他外部设备。
更正为:9.无线话筒需具备语音控制功能,支持通过语音指令实现智能化管理其他外部设备。
3、原:招标文件第30页,多媒体教学管理软件(附表一,序号28),14.教学管理软件必须为自主研发,非OEM产品。
更正为:教学管理软件需提供合法的知识产权证明,并具备持续升级、适配项目需求的技术能力,需承诺提供软件的后期维护与定制化支持。
4、删除招标文件第24-25页,教师管理主机(附表一,序号24)中,“且为本国产品”及“本国”的字眼描述。
5、删除招标文件第26页,云终端(附表一,序号25)中,所有“本国”的字眼描述。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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