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航院舟山市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沿海航道交通流监测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项目2025139
公告标题:
公告-上航院舟山市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沿海航道交通流监测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项目2025139
公告内容:
上航院舟山市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沿海航道交通流监测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项目2025139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沿海航道交通流监测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舟山市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沿海航道交通流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沿海航道交通流监测建设需求,根据系统建设实际需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三维激光扫描仪、远距三维激光扫描仪、雷达扫描仪、远距雷达扫描仪、高清特写抓拍摄像机、远距高清特写抓拍摄像机、高清全景抓拍摄像机、激光补光灯、AIS终端、故障检测模块、前端智能分析主机、能见度仪、后端支撑服务器及其他附属设备等一批沿海航道交通流监测设备硬件。
项目名称:上航院舟山市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沿海航道交通流监测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项目2025139。
建设地点:浙江舟山
2.2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舟山市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沿海航道交通流监测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三维激光扫描仪、远距三维激光扫描仪、雷达扫描仪、远距雷达扫描仪、高清特写抓拍摄像机、远距高清特写抓拍摄像机、高清全景抓拍摄像机、激光补光灯、AIS终端、故障检测模块、前端智能分析主机、能见度仪、后端支撑服务器及其他附属设备等硬件设备,满足相关部门验收要求,验收之日起36个月内提供软硬件质保及维护服务。
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具体名称、数量及详细技术规格要求,请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性能指标》。
交货地点:浙江舟山
交货及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以后4个月内完成相关硬件设备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证书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