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原设备车间房屋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5-1684-JT)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原设备车间房屋整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下:
1.发包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原设备车间房屋整修已通过《上机辆发展财〔2025〕56 号》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
2.工程概况及要求
2.1 工程地点:芜湖车辆分公司院内
2.2 工程内容:对芜湖车辆分公司原设备车间工具室、叉车维修存放库等进行整修,与分公司其他建筑高度、格调形成一致,完成整体色调和房屋的统一;建成后用于库房使用。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
2.4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成交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做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成交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成交人在竞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成交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3.竞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竞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竞标人须为上铁机辆公司2024年准入施工单位。
3.3 竞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竞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近两年内房屋整修工程业绩,须附合同证明证明材料。
3.5 竞标人拟派驻的项目人员资质要求
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与竞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
3.6 企业财务要求
竞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4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7 其他要求
(1)竞标人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竞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竞标人未处于被暂停竞标状态;
(4)竞标人未处于因招竞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竞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发包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不能超过1家;
(7)竞标人应保证《响应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竞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9)竞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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