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宜川县-2025-00282
项目名称:宜川县医共体中心药房、审方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6,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医共体中心药房、审方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66,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66,5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医共体中心药方、审方中心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66,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医共体中心药房、审方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医共体中心药房、审方中心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或202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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