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新星公园周边道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地材)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06XXGY-2025-01
1.招标条件
1.1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新星公园周边道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铁二十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地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新星公园周边道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中铁二十局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湖北省襄阳高新区,起点位 于现状东风汽车大道交叉口,终点位于现状奔驰大道交叉口。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地处项目概况:新星公园南侧路按照规划红线15m宽实施,为双向两车道。横断面一般段分配具体如下:3.0m(人行道)+9.0m(行车道)+3.0m(人行道)=15m。行车道横坡采用 2.0%,人行道横坡采用1.5%。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6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8年1月27日,总投资1964.01万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为地材用量,分为1个包件,投标单位可根据贵公司实际情况投标,包件号为:DC-01。
2.2.2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2)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且须提供2023年至2024年财务报告或报表。
(4)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须提供2023至2024年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一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投标。
(7)纳税人资格: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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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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