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5-0933 项目名称:2026年省控(省考)空气站运维及质控等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27.090000万元(采购包1:754.500000万元;采购包2:392.340000万元;采购包3:377.250000万元;采购包4:171.700000万元;采购包5:131.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每个采购包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 1. 省考站第三方运维 按照“交叉运维、加强监督、相互促进”的原则,拟将101个省控(省考)空气站(以下简称“省考站”)第三方运维工作分为3包,其中第1包为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13市50个站点。第2包为南京、无锡、常州、南通、淮安、扬州、镇江、宿迁、泰州9市26个站点,第3包为徐州、苏州、连云港、盐城4市25个站点。 2.省考站第三方质控 按照“全面覆盖、每季互换”的原则,将第三方质控工作分为4、5包。根据省监测中心要求,采购包4负责:第1、3季度对51个省考站开展QC检查,第2、4季度对50个省考站开展QC质控检查(以下简称QC检查),同时承担101个省考站的QA质保核查(以下简称QA核查)工作;采购包5负责:第1、3季度对50个省考站开展QC检查,第2、4季度对51个省考站开展QC检查,同时根据省监测中心要求承担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异常数据检查、双随机检查等工作。2家质控单位交叉质控、相互监督,确保质控工作独立、有序、高效开展。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