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NJZT-G2025-0004 项目名称:2026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0万元 采购需求: 泰山街道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上述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需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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