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宜川气田压裂供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 2025099025FS031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河油田宜川气田根据现行规划部署,2026至2028年度预计压裂新井120口,分布于约30个作业平台,最终压裂井数量以实际开发方案及井位部署为准,预计总水量约345.6万立方米,本项目系向承揽方采购宜川气田压裂供水服务,结算依据实际用水量,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与结算方式执行。项目估算:9175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宜川矿权区内部署新压裂平台供水服务。
2.2.1地理位置
宜川气田位于陕西省宜川县境内,矿权面积1498平方公里,构造位于鄂尔多斯盆地南缘,伊陕斜坡西南部,南侧是渭北隆起,西侧为天环坳陷,范围见下图。矿区内主要河流有两条云岩河和仕望河,其中云岩河流域丰水期宜川县径流量约270万m³,扣除生态流量27万m³及上游用水约100万m³,剩余可用水量约143万m³。仕望河流域丰水期径流量约510万m³,扣除生态流量54万m³及上游用水约300万m³,剩余可用水量约156万m³,水量满足本项目供水需求。交通较为便利,一级公路和乡村简易公路遍布全区。
2.2.2用水需求
(1)满足宜川气田压裂期间实施2口水平井(15000m³/d)压裂用水需求。
(2)宜川气田压裂规划及布置详见附件1。
2.2.3 服务要求
(1)供水项目相关工作由中标人统一负责,并保证本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性。
(2)中标人提供压裂平台清水输送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动力能源接入、供水设备和管线等附属设施安装与拆除、管网的运行与维护,以及为此次服务所涉及的临时征地、防洪评价等合法手续的办理。
(3)中标人中标服务期内在招标人属地范围内建设的设施必须符合招标人的管理要求,属地范围外的所有设施的合规性及安全环保、协调等事项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无关,服务期结束后所有设备及管线由中标人自行拆除并确保不留下任何隐患问题,服务过程中出现阻工情况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需具备获取符合地方规定的取用水资质能力,并承诺通过合规渠道取得至少补充80万m³以上的水资源许可,以满足总用水量需求。
(4)供水主干线以压裂平台就近原则组织铺设,铺设方式由中标人视具体情况决定,日供水总量不低于15000方,瞬时单位供水能力不低于625m3/h。单井实际用水量以终端用水计量为准并经双方现场签认。
(5)服务过程中不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6)取水泵站出水口及压裂现场终端处均安装符合标准的电磁流量计(GB/T 18688-2017《电磁流量计》),计量设备可实现远程传输,并达到外销计量要求,提供第三方检定证书,计量数据确保真实准确。
(7)中标人负责解决水源临时储存问题,以便于应对河流枯水期及其它突发状况。
(8)中标人负责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压裂期间根据生产需要,各供水泵站安排满足操作的人员值班供水。
(9)供水管线使用周期不低于3年,选用产品性能须具备高耐压、高耐磨、低伸长、耐水解、耐紫外线、耐细菌、耐老化等特性,并适时根据现场实际供水距离,增加供水管线。
(1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水管网建设。
(11)项目结束后,因临时供水工程的所有占地必须恢复原貌。
2.3实施地点: 辽河油田宜川气田区块
2.4招标结果有效期: 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5项目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按井位部署计划实施顺序先后提供满足用水需求服务。
2.6本次招标属于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根据投资下达情况下达批次订单,签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3.1拟投入队伍要求
拟投入队伍数量:1支:
队伍主要人员构成:现场负责人1名、操作工7名组成。(操作工中至少有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1名、高处作业操作证1名、吊装指挥证1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相对应证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3.2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4主要设备要求
1、供水泵(4台):单台设备满足排量350m3/h及以上,扬程≥200m;
2、发电机组4台:单台设备功率350KW及以上;
3、箱式变电站2台:单台设备容量400KVA及以上。
或参数与功能不低于以上的设备设施。
(所有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或发票(开具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铭牌或合格证等证明资料)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业绩要求
2022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供水服务项目至少1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7信誉要求
3.7.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7.2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http://bid.energyahead.cnpc/)
3.7.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2)。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专业机构在招标文件中统一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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