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特种设备维修(包件1)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WJXD-2025-0026 )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机械段现就 特种设备维修(包件1)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1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预估) |
| 1 |
特种设备维修(包件1) |
每台起重机每年需进行2次维保,维保材料由乙方承担。 |
5T单梁起重机 |
次 |
2 |
| 2 |
3T单梁起重机 |
次 |
2 |
||
| 3 |
5T单梁起重机 |
次 |
2 |
||
| 4 |
10T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次 |
2 |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三个网站均要求)
4.投标单位未在业务外包“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企业名录内。
5.持有有效起重机维修资质证书(附资质照片)。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质量)规范:
1.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公告中《起重机维保技术要求》规定的维保项目进行维保,维保材料由乙方承担。
2.维保项目包含日常故障修。甲方设备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或损坏,根据甲方通知,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产生的工费由乙方承担,维修发生配件,价格在1500元以内配件由乙方承担;价格在1500元以上配件由甲方负责询价确认后,由甲方提供。
3.乙方须承诺维保后起重机技术状态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51-2023)规定技术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
1.甲方设备维保后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进行质保,质量保证期自试机验收之日起质保3个月,质保期内免费修理。
2.接到故障报修后,须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提供技术支持,48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3..维保地点为乌鲁木齐和吐鲁番,投标人自行承担交通、食宿等费用。
其他要求:
本项目标的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产生数量的费用进行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能超过合同签订后的总金额。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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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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