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CXZX-G2025-0023 项目名称:江溪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专科一中心”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3.3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126.6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江溪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专科一中心”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免费维护期:软件系统免费运维2年,硬件产品质保3年;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7.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证明文件(如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 8.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9.《联合体协议》(如有,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