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车站“广州南车站珠海车间管辖伙食团业务外包”
(招标编号:ZBDL-2025-210)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南车站珠海车间管辖伙食团业务外包”招标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车站”,招标项目资金为内部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南车站珠海车间管辖伙食团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采购内容:广州南车站珠海车间管辖伙食团业务外包。服务承包方服务期内日常餐厨管理,具体包括人员安排、菜肴的营养配餐制作、环境卫生、餐厨服务、餐厨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等。
具体内容包括:
| 序号 |
名称 |
用餐人数及用餐费用标准(预估) |
备注 |
| / |
广州南车站珠海车间管辖伙食团业务外包 |
食堂就餐用餐标准最高限价每人每天39元(含税,含市场化供餐支出及炊厨外包人员支出,日用消耗品费用及支付终端配套4G物联网卡所产生的流量费,不含水、电、暖、燃气、房租费),其中早餐7元/人,午餐16元/人,晚餐16元/人。预估金额506.4万元(12个月,其中含全年补贴人工费用38.4万元),实际金额根据“职工就餐移动支付与清算系统”结算为准。 |
2.1服务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集团公司相关部署和规定要求,综合评价结果合格者,可续签2次、每次不超过一年。
2.2采购预算:预计年度总金额506.40万元(税率6%),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2.3提供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提供服务地点:珠海站、明珠站和中山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
3.1.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4 投标人能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1.5 投标人提供不少于一个同类服务项目的合作经验,并服务评价良好。(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评价说明等证明材料);
3.1.6.在国铁采购平台无不良供应商记录;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