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2025~2026年钻井取心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110105FS104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辽河油田公司2025~2026年钻井取心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资金来源:投资。
2.1.2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基于托管、行政管理关系,本次框架协议招标结果适用于招标人管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不含庆阳分公司)及辽河石油勘探局辽河油田(盘锦)储气库有限公司
2.1.3项目实施单位:辽河油田公司所属钻井建设单位(不含庆阳分公司)及辽河油田(盘锦)储气库有限公司
2.1.4项目采购估算额: 1200万元(不含税)
2.1.5招标组织模式:框架协议招标
2.1.5.1本项目属框架协议招标,按照 确定中标人、确定单价、确定份额 的方式进行招标,形成某一特定份额的唯一中标人。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钻井取心技术服务,约60口井工作量(工作量为预估,存在调整可能,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主要内容包括:按照甲方施工通知要求完成钻井取心任务,包括提供取心技术服务所需的全部工具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取心钻头、取心筒、地面处理设备等配套工具、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参数),制定有关技术措施保证岩心收获率达到设计要求;并负责取心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无事故。
招标人职责:负责提供工程设计、地质设计;负责提供取心所需井筒环境,协调钻井队伍配合钻井取心施工。
2.2.2实施地点:辽河油区所属二级单位油区范围内,具体为:辽宁省盘锦市、鞍山市、锦州市、辽阳市、沈阳市、营口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赤峰市。
2.2.3标段(标包)划分:无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工期以执行订单或执行合同为准,执行订单或者执行合同的签订日期不得晚于中标结果有效期截止日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执行技术标准
(1)《钻井取心作业规程》(SY/T 5437)
(2)《井壁取心技术规范》第2部分:钻进式(SY/T 5326.2)
(3)《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设备 钻井取心工具》(SY/T 5216)
(4)《井筒取心质量规范》(SY/T 5593)
(5)《油田开发井取心资料录取技术规范》(SY/T 5366)
(6)《钻井地质设计》
(7)《钻井工程设计》
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2.5.2服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常规取心、密闭取心等技术服务应能满足招标方的施工需要。
(2)单井次至少配备2名取心作业技术人员(1名工程师及1名操作员)现场驻井服务。
(3)提供的取心工具满足12″1/4及以下井眼取心要求,取心工具、型号及配套工具应符合行业标准,并提供合格证书方可入井;外筒内筒螺纹结构部分与本体等强度满足规范要求,内筒系统采用防止脱扣装置;具备在国内对取心工具进行维修及维护的能力。
(4)取心设备要求对工具按时检测确保取心工具安全可靠,并提供有效的合格证、探伤报告。取心现场要求每口井配置至少2套取心工具,钻头、配件根据取心计划超量配置。
(5)具备进行单筒、双筒或三筒取心的能力,单筒取心长度有效进尺不小于9m。
2.5.3质量要求
取心收获率:常规地层不低于90%,松散地层不低于50%。密闭取心岩心直径不得小于 101mm,密闭率要求:一般地层≥80%,散碎地层≥50%,密闭取心收获率要求:一般地层≥90%,散碎地层≥50%。密闭取心密闭率:一般地层不低于80%,松散地层不低于50%。具体以地质设计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30日前,至少具有1项油气钻井密闭取心技术服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工程量结算单、对应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以上)、发票查验截图(须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日止查询的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取心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1名取心工程师、1名操作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取心技术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持有有效的钻井井控证和野外作业HSE培训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及取心工程师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
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取心工程师提供学历证、劳动合同,井控证和野外作业HSE培训合格证(或提供中标后入场前取得井控证、野外作业HSE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扫描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缴纳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缴费证明)。
现场取心操作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井控证和野外作业HSE培训合格证(或提供中标后入场前取得井控证、野外作业HSE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
3.4设备要求:具备常规取心工具至少2套、密闭取心工具至少2套。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及购买发票扫描件、出厂合格证及验收报告(取心设备为自产的,应提供设备自产证明,包括设备生产车间照片、设备制造图纸;取心设备为委托加工的,应提供设备制造图纸、委托加工合同及结算发票)。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6如果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则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7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且未被授权使用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8信誉要求:
3.8.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8.2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8.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9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2)
3.10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附件4)
3.11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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