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公司(凯源公司)2026-2027年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239-FW1619-01
本招标项目华油公司(凯源公司)2026-2027年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华油公司(凯源公司)2026-2027年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
(1)根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结合华油凯源公司生产及管道运行管理需求,为全面落实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应急处置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公司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应急管理响应及时、处置高效,公司拟开展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由专业机构承揽应急值班值守、前期应急处置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工作。
项目估算金额:1309.3816万元(含税,税率暂定6 %)
(2)预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服务时间:以项目单位委托为准。
2.3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下辖凯源北部公司、凯源科学城公司、凯源巴南公司、凯源长寿公司、凯源万州公司。服务内容:招标范围内各单位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台班和阀门(井)、调压箱、调压柜(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预估工作量详见表1:《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工作量计划清单》。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 表1: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工作量计划清单 |
|||||
| 单位 |
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台班数量(个/年) |
设备维保计划 |
备注 |
||
| 悬挂式调压箱(台/年) |
落地式调压柜(台/年,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 |
阀(门)(座/年) |
|||
| 北部公司 |
5 |
9433 |
474 |
2065 |
|
| 科学城公司 |
3 |
3688 |
221 |
973 |
|
| 巴南公司 |
3 |
4415 |
173 |
1027 |
|
| 长寿公司 |
0 |
3058 |
31 |
389 |
|
| 万州公司 |
0 |
1790 |
40 |
357 |
|
| 合计 |
11 |
22384 |
939 |
4811 |
|
| 注:设备维保频次:调压箱:1次/半年,调压柜:1次/季度;阀(门)井:1次/半年。 |
|||||
2.4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5 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6 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管辖范围内。
2.7 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1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税率暂定6 %)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表2: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限价表
| 类别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含税) |
维保频次 |
备注 |
| 悬挂式调压箱 |
元/台.次 |
73 |
1次/半年 |
|
| 落地式调压柜 |
元/台.次 |
128 |
1次/季度 |
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 |
| 阀(门)井 |
元/座.次 |
53 |
1次/半年 |
|
| 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台班 |
元/台班·年 |
208010 |
/ |
每个台班不少于4人 |
| 说明:1.控制单价参照《四川华油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方案控制价》执行)和《重庆凯源公司生产综合业务技术服务台班控制价》。2.控制单价含6%增值税的最高限价。3.控制单价包含人工成本(工资、差旅费、责任险、意外险、经济补偿金、工伤风险金、QHSE培训费、其他补足等)、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安全防护、劳动保护、体检防疫、一次性用品采购等一切费用。4.维保所使用的材料工具由管理单位提供,电瓶车无法运输的材料和设备由管理单位安排车辆运输。 |
||||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资质要求:应具备以下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设备种类:压力管道,许可级别:GB1,施工类别:维修(或含维修及安装、改造)。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4人员资格和要求:投标人须成立专业项目组执行本项目,项目组须包含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各至少1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至少1人,应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并应提供2022年至今从事燃气设备维护保养、管道巡护、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至少包含1项)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书面证明材料由合同发包人提供,并加盖合同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更换,确需更换,替换人员具备条件不得低于原拟派项目负责人(经理),且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2)安全负责人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证明材料:
①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投标截止日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3.5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燃气应急抢险、燃气管道巡护、燃气设备维保和燃气安装施工工程服务(任一类别,以合同份数计)。
业绩证明材料:
①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满足上述类似项目任一即可,如是框架合同,一个框架合同为一项业绩,框架合同需提供能证明单项工程金额及项目类型符合业绩要求的佐证资料)。
②对应项目能够证明验收合格的资料,若为正在实施项目可由业主单位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项目开工日期、形象进度、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简要评价、业主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③合同金额要求:燃气管道应急抢险、管道巡护类项目,单个合同金额需在50万元(含)以上,设备维保类项目,单个合同需在30万元(含)以上,工程类项目施工单个合同金额需在100万元(含)以上。(若一个项目含应急抢险、管道巡护、设备维保、工程施工多项业务,满足任一类项目金额要求即可。例如一个项目包含设备维保金额50万元,工程施工金额80万元,则符合设备维保类项目合同需在30万元(含)以上要求。)
注: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要满足上述①②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6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7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
*3.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7.1-3.7.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