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JSKJ-G2025-0076 项目名称:交管支队食堂食材供应 预算金额:3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食堂食材供应,包含食堂日常伙食保障的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人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和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