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HC[GK]2025058
项目名称: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580,000.00元
采购包1(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3,5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3,5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9070000-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 10(年) | 否 | 一、智能管控平台部署: 要求:三级等保,平台为自主研发且可根据医院的实际需求进行定制,承担合同期内软硬件培训、升级、更换和维保服务,服务器本地化布置。 二、设备设施改造: 1.中央空调:①更换3台冷水机组;②更换4台冷冻水泵和4台冷却水泵;③冷却塔更换填料;④更换全部水管保温材料;⑤新增智能控制系统、传感器等; 2.净化空调:①新增雾化喷淋系统;②更换全部水管保温材料;③新增智能控制系统、传感器等; 3.多联机空调:①新增雾化喷淋系统;②补充冷媒;③新增智能控制系统、传感器等; 4.分体空调:①更换≥100套空调;②补充冷媒;③新增智能控制系统、传感器等; 5.照明系统:部分灯更换为节能灯具(LED灯等); 6.热水系统:更换≥13套; 7.其它:①新增智能电表(分项计量);②安装和更换、维保各楼栋出入口风幕机;③门窗限位器改造;④提供能源审计服务4次。 | 73,5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建设期)为完成项目改造建设,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托管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期,托管服务期10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