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YP-G2025-0029 项目名称:2026年江宁区县道日常养护服务 预算金额:27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2026年江宁区县道日常养护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对全区 448.245 公里县道的养护,道路病害维修、桥涵构造物维修维护、安保更换维修维护、突发道路事件处置、道路附属设施养护等以及采购人指令的其它工作内容。具体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2.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3.供应商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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